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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,余公子

卫氏的后面,露出少女的一角眉山。因只这一角露出,眉山下盈盈白的眼皮,白得让人心动。余家少年的心,本就一池春水为卿开,又在这苍翠眉山下,更动得如翻江倒海。

他看出宝珠躲着他,也清楚大家都大了,宝珠躲着他才是贤淑闺中秀色,他就按捺住自己,对卫氏轻笑着,转而走到掌珠面前。

“大妹妹,我为妹妹们写的各有一首诗,请大妹妹指正。”少年和和气气,袖出取出三方帕子递到掌珠面前。

旁边坐着邵氏,又有婆子丫头,虽然他们小的时候玩过,可大了以后就很少相见,这种举动直送到手边的举动极不合适,可邵氏没有阻拦,丫头们也没有上前抢着代为转交。

邵氏不阻拦,是她对女儿进侯府并无把握,如果进不了,还在本城寻亲事,县令家自是需要交好。

虽然县令夫人那双精括括的眼睛只看着老太太,并没有第二个人。

再说掌珠姐妹们五岁以前,是和这位余公子玩过泥巴,唱过儿歌,算有小时情分。

丫头们不上前拦住,接到手中转交给掌珠,是掌珠姑娘太过厉害,总想学祖母迎来送往的气派,她最喜欢的就是自己面对面的会客人,丫头们挡住她出风头,岂不是找挨骂?

三方帕子,就在宝珠眼睁睁下面送到掌珠手上。

安家三姐妹,托有一个厉害祖母的福,都学过一些字,用老太太的话说:“至少会算帐本,以后不当睁眼瞎子。”

这其中,三姑娘玉珠是钻到书里的呆子,大姑娘掌珠是心中只有容貌的傻子,唯四姑娘宝珠以解闷为主,认得的字不少,又没落下“才女”名声。

就是三个人都认得帕上的字。

三方帕子,一色大红一色淡青一色娇黄,全让掌珠握住。当着人,掌珠心中得意,看看,这才是大姑娘的威风,不管是什么客人,送什么得先给自己过目。

她装模作样拿起大红色,上面写着两句诗,内中有掌珠二字,落款是余伯南。见帕子质地不错,掌珠更为大喜,把淡青色给了玉珠,娇黄色给了宝珠,笑盈盈道:“余家兄弟的诗越发的好了,这帕子我可要留在枕边细细地去看才行。”

宝珠心中恨的无话可说。那诗中镶的有姐妹三人的名字,分明就是调戏。正人君子又看书懂道理的人,谁会做这种事!

又想到掌珠的话,宝珠心中冷笑。外面男人亲手题,亲手摸过的,你就放到枕边去吧!

她垂首不接帕子,由卫氏接过往她面前一呈:“姑娘请看,”随即纳入卫氏袖中,宝珠半点儿没碰。

耳边听三姑娘那书呆子道:“这两句诗好,把我的名字镶得也天然,你这本城才子的名声,果然不是虚传。”

又问余伯南:“最近看的什么书?我前日重温前人的书,一宿没有睡。”

宝珠听着,这一个又是打算赶考的那种,只是有一条可惜,书呆子你是个女人。就是你男扮女装的中到状元,按律法也是惑乱朝纲的罪名!

重,可以死罪。

她低着头,更是不想看他们的动静,余伯南的心,却总在她的身上。

虽然有卫氏这尊门神纹风不动的挡住,余伯南也能感受到宝珠矜持。不同于掌珠的大大咧咧,不同于玉珠的钻牛耳尖,宝珠是自然随和,却又只能远观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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